1月30日,CDE官方網(wǎng)站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做好289基藥目錄中國特有品種一致性評價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,經(jīng)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辦公室梳理,初步形成19個“國內特有品種名單”。
289基藥目錄中國內特有品種名單
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企業(yè)應落實評價國內特有品種的主體責任,加快做好評價工作,根據(jù)品種具體情況及相關要求進行評估,提出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案,并及時與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辦公室溝通。
《通知》進一步明確,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辦公室將加大對企業(yè)國內特有品種評價工作的支持與服務的力度,根據(jù)品種研究情況組織專家咨詢會,及時解決評價方案中技術標準不確定的問題,與企業(yè)共同加快推進國內特有品種的一致性評價工作。
據(jù)記者了解,上述19個國內特有品種大多為復方制劑或沒有參比制劑的情況,且產(chǎn)品多數(shù)為普藥品種,利潤空間微薄,上“大臨床”無論時間還是金錢,成本都很難吃得消,按時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壓力極大。
去年4月,CFDA官網(wǎng)發(fā)布《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分類指導意見》,將一致性評價品種分為6大類,并對不同類別的情況做了具體要求。
其中,針對“國內特有品種”提出:由企業(yè)選擇可重新開展臨床試驗證明其安全有效性,并參照《化學藥品仿制藥口服固體制劑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申報資料要求(試行)》提交申請,后續(xù)審核通過后視同通過一致性評價;企業(yè)未選擇重新開展臨床試驗的,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對外公布其缺乏有效性數(shù)據(jù),不建議使用。
彼時,業(yè)內對此也有諸多討論:
“這意味著該類別品種必須重新開展臨床試驗,2018年年底前很難做完?!?
“相較于BE,開展這類大臨床試驗難度大、成本高、風險大,估計沒多少企業(yè)愿意冒險?!?
“這些品種很多現(xiàn)在臨床已經(jīng)很少使用,銷量太少,如果被認定為‘特有品種’,或許意味著產(chǎn)品將退出市場?!?
……
不過,根據(jù)2016年3月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6〕8號),“明確評價對象和時限”條文中提出化學藥品新注冊分類實施前批準上市的仿制藥,凡未按照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原則審批的,均須開展一致性評價:國家基本藥物目錄(2012年版)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準上市的化學藥品仿制藥口服固體制劑,應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,其中需開展臨床有效性試驗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種,應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評價;逾期未完成的,不予再注冊。
對于這19個“國內特有品種”是否可以歸為“開展臨床有效性試驗和存在特殊情形”的品種而被寬限到2021年,或許這次CDE的舉措能夠給這些品種留出一線生機。